监督检查工作制度

 

监督检查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。检查方法以各局自查为主,上级督查为辅;在检查中要做好各种记录,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报告;紧急重要情况,应随时专题报告;

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下基层检查或调研服务工作,查访基层或走访用户,了解情况,研讨存在问题,对用户反映的服务问题及时整改;

县局对所属分之机构每半年普遍检查一次,对重点单位或问题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或随机检查。

监督检查人员工作守则:

1、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令和电信部门的各项规定,要廉洁奉公,勇于同以电话谋私等不良作风做斗争;

2、工作要扎实、主动、讲究实效,不推委、不拖拉。要谦虚谨慎,注重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,如实反映情况,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;

3、要努力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种电信技术业务及监督管理的知识,不断提高政策、业务技术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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