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朐县电信局对外服务承诺制度

 

为提高电信服务质量,坚持“人民邮电为人民”的服务宗旨,把“迅速、准确、安全、方便”的服务方针落到实处,使电信服务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,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,现结合临朐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电信服务时限

1、客户办理完装机手续后,收费时每部电话不超过3分钟(大量零钱及万元以上不计时)。

2、客户在交纳电话费时,收费时每部电话不超过3分钟(大量零钱及万元以上不计时)。

3、受理电报业务,每份不超过15分钟。

4、办理电话装移机业务,具备装移机条件的自客户交费之日的第二天起到通话时止,最长时间不超过15天(支局20天),客户试通电话签名有效。

5、办理数据通信业务,专线入网装机时限为20天,电话拨号入网装机时限为7天。客户办理已开放的程控电话新业务,7日内提供使用。

6、因欠费引起的停话,客户交清欠费后,在24小时内恢复通话。

7、电话障碍自客户申告时起,非电缆原因的单机障碍24小时内修复(支局48小时),电缆原因的单机障碍72小时内修复(支局144小时);因事故或工程引发的障碍7日内修复(支局10天),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修复的向客户作出解释。数据客户障碍,属于局内设备障碍修复时限为4小时,属于线路障碍修复时限为24小时。

二、文明服务

1、电信营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,态度和蔼,挂牌服务,必须使用文明用语。

2、客户办理装移机业务时,当场答复是否装移机。当场无法答复的,7日内主动答复客户。

3、由于特殊原因,装移机交费半年未实现通话的,主动向客户做好解释,征求客户意见。属局方原因造成障碍超过一个月未修复的,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,并向客户赔礼道歉。

三、投诉程序

县电信局设有“客户服务中心”,监督电话3166000。

县电信局对“对外服务承诺制度”负责,对客户的申告7日内答复。

电信营业人员及装、移、修机未执行承诺条款,造成客户有理由申告,经调查属实的,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局有关规定处罚。

电信服务监督电话:3166000,为方便客户查询承诺制度中各种电信业务,咨询电话分别为:

装移机查询 :民主路:3213429 3212495 临九路:3166036

电话障碍查修: 3211500 3213333

营业窗口服务: 民主路:3211278 临九路:3166072

数据通信业务: 3169999

公用电话咨询: 3166078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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